顧客王老五在品多多店買了一張最新的電腦桌。店主李四下單時承諾送貨上門安裝,王老五同意下單。
電腦桌到達后,老板李思聯系安裝師傅張三在接單安裝平臺上安裝。由于張三師傅以前沒有安裝這張新電腦桌,不熟悉這張電腦桌的安裝,在安裝過程中損壞了電腦桌柜。
誰對電腦桌柜的損壞負有不同的看法:
第一個觀點
企業和安裝人員應承擔賠償責任。這種觀點的原因是,老板李思作為賣方,應承擔合同未完全履行的違約責任,作為定作人,應應當擇范圍內承擔侵權責任。作為接單人,張三師傅應對自己的過錯行為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二個觀點
只有張三師傅應該承擔賠償責任,老板李四不需要承擔責任。這種觀點的原因是:作為賣家,李思已經將合格的產品完整無損地交付給了客戶王老五的指定位置。至于后續的安裝過程,他已經交給了接單人張三師傅。對于張三師傅在安裝過程中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家具損壞,接單人張三師傅或安裝平臺應承擔賠償責任;
第三個觀點
老板李四應根據買賣合同承擔違約責任。根據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三條的規定,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,對方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有其他損失的,應當賠償損失。
定制家具安裝師傅家具安裝師傅。
個人認為,小編更支持第三種觀點。小編認為,在這個例子中,顧客王老五和店主李思已經形成了銷售合同關系,雙方就送貨上門和安裝服務達成了統一意見,電腦桌的安裝也應該包括在銷售合同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