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裝飾設計是室內設計不可缺少的一部分。共同之處是:解決室內空間形象設計、裝修中的裝飾問題,包括家具、燈飾等;家具、布藝、燈具、綠化等設計和選材問題。
差異是:所關注的焦點和研究深度不同。裝飾設計需要是在室內設計的整體構思下,對藝術品、生活用品、收藏、綠化等作進一步深入細致的設計,體現文化層次,從而獲得增光添彩的藝術效果。
2.裝飾設計是室內設計的一個分支,但也是一個獨立的系統。裝潢設計由來已久,源于室內裝飾,是當今室內裝飾發展的產物。
西方人稱室內陳設為室內設計。事實上,室內設計是一個很大的范疇,裝修設計既是室內設計的一部分,也是制作的靈魂。
內部環境就是包括室內陳設品在內,按業主的意愿劃分,如果室內空間是一個整體,而陳設可以算局部,但是這個“局部”是可移動的,可以隨主人的意愿更換。其功能在于裝飾、點綴性和一定的功能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