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是指用硬木制作的優質家具,設計精美,制作精良,風格簡約。
在《家具指南》一書中,英國家具大師ThomasChippendale(1718-1779)將明式列為世界家具三式之首(明式.哥特式和洛可可式)。
作為現代極簡主義的鼻祖,當中外設計師談到明式時,他們仍然認為它是世界家具設計中不可超越的巔峰。
明式家具的特點可以概括為以下四點:
造型簡潔.以線條為主。
嚴格的比例關系是家具造型的基礎。上圖所示的明代家具,其局部與局部的比例.裝飾與整體形態的比例,極為勻稱和協調。
例如椅子、桌子等家具,它們的上部和下部,它們的腿.盒子.靠背.搭腦之間,它們的高度.長度.粗細.寬度,都讓人感到無可挑剔、勻稱、和諧。而且非常符合功能要求,沒有多余的累贅,整體感覺就是線的組合。
各部分的線條,都呈現出挺拔秀麗的趨勢。剛柔相濟,線條挺而不僵,柔而不弱,表現出簡潔、樸素、優雅、大方之美。
二.結構嚴謹,工作精細。
明式家具的榫卯結構非常科學。不需要釘子,不需要膠水,不受自然條件潮濕或干燥的影響,采用保存邊緣的方法。
在跨度較大的局部之間,鑲嵌牙板、牙條、圈口、券口、矮老、霸王、羅鍋、卡子花等。,既美觀又增強了堅固性。明代家具的結構設計是科學與藝術的完美結合。
時至今日,經過幾百年的變遷,家具依然堅固如初,可見明代家具的榫卯結構非常科學。
三、適度的裝飾.繁簡適宜。
明式家具的裝飾手法可以說是多種多樣的,包括雕刻、雕刻、嵌入和描述。裝飾材料也很廣泛,琺瑯、螺甸、竹子、牙齒、玉石等。
但絕不貪多堆砌,也不曲意雕琢,而是根據整體要求,做出適當的局部裝飾。例如,在椅背板上,做小面積的透雕或鑲嵌,在桌案的局部,施以矮老或卡子花等。
盡管已經進行了裝飾,但總體來說,還是不失樸素清秀的本色;可謂得體.錦上添花。
四、木材堅硬,紋理優美。
明式家具的木質,自然優美,呈現出羽毛獸面等膝隴形象,讓人有不盡的遐想。充分利用木材的紋理優勢,充分發揮硬木材料的自然美,這是明代硬木家具的又一突出特點。
明代優質硬木家具材料多為黃華麗、紫檀等。這些高檔硬木具有色調和紋理的自然美。
工匠在制作時,除了精工細作外,不加漆飾,不做大面積裝飾,充分發揮木材本身的色調和紋理特長,形成自己獨特的審美趣味和獨特的風格。這是明代家具的另一個特點。
總結一下明式家具的風格特點,可以用造型簡潔、結構嚴謹、裝飾適度、紋理優美四句話來總結。
清式家具。
清式家具以滿族皇室為主。明末清初,由于西方傳教士的大量來華,一些科技的傳播促進了中國經濟、文化和藝術的繁榮。
因此,清式家具在宮廷和民間的相互影響、相互交流和共同創造中發展起來,可以說是中國的巴洛克時期。運用各種精湛的技藝,清式家具形成了獨特的風格。
清代家具的特點一般分為以下幾點:
一、造型渾厚.莊重。
就造型特點而言,骨架粗壯結實,方直造型多于明式曲賀造型,題材生動多變,裝飾性強,整體大方,局部裝飾細膩入微。
清式家具的整體尺寸趨于寬、高、大、厚。因此,局部尺寸和零件材料也增加和擴大。
二、裝飾求多.求滿.富貴.華麗。
就裝飾風格而言,以富麗、豪華、穩重、威嚴為準則,多結合廳堂、臥室、書房等不同居室進行設計,分類詳盡,功能清晰。
其主要特點是造型莊重,雕刻繁重,體積大,氣度宏偉,脫離宋代,明代以來家具美麗實用的淳樸氣質,形成清式家具的風格,在裝飾手法上注重形式,不惜技術、材料、工藝精良達到無以復加的程度。
在裝飾上力求華麗,注意與各種工藝品的結合,使用金銀、玉石、寶石、珊瑚、象牙、百寶鑲嵌等不同質地的裝飾材料;
琺瑯嵌瓷也是當時重要的裝飾手法。描金和繪畫在清代家具中占有一定的地位,追求華麗的意義;
就裝飾圖案而言,圖案整體較滿,通常是一些代表吉祥瑞慶的花鳥圖案等裝飾圖案。
3.主要材料有紫檀、紫檀、紫檀、楠木、烏木和山毛櫸;
根據上述,我們可以清楚地了解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在風格特征上的差異。
明式家具制作的榫卯結構極其精密,構件截面小輪廓非常簡潔,裝飾線腳做工細致,工藝達到相當高的水平,形成了明代家具簡約、優雅、美觀、端莊、韻味濃郁、剛柔相濟的獨特風格。
清式的特點首先表現在材料的厚度上,家具的整體尺寸比明式寬,相應的局部尺寸也增加了。其次,裝飾華麗,表現手法主要是鑲嵌、雕刻、繪畫等,給人穩重、精致、豪華、華麗的感覺,與明式家具的簡約、大方、美觀、舒適形成鮮明對比。
清式家具以優質硬木家具為代表,其中紫檀和紫檀占大多數,黃華麗和雞翅木也有一小部分,其他是油漆家具和雜木家具。總的來說,與明式家具相比,變化不大,但材料的選擇和使用不同,風格也有明顯差異。
與明式家具相比,清式家具自然不如明式家具科學,但仍有許多獨特之處。
與明式家具不同,它以樸素、大方、優美、舒適為標準,而是以厚重、繁華、富麗堂皇為標準,因而顯得厚重有余,俊秀不足,給人沉悶笨重的感覺也缺乏應有的科學性。
但是,另一方面,由于清式家具以富麗堂皇、豪華、穩重、威嚴為準則,為了達到設計目的,運用各種手段,采用各種材料、形式,巧妙地裝飾在家具上,效果也非常成功。
以上我們通過家具的風格特征進行相應的比較,除此之外,我們還可以通過家具的品種和用途分類來發現它們的差異。
明清時期的品種也與時代有很大關系。明代常見的椅子有四個頭型和官帽型,還有圓椅、玫瑰椅等。明代墓葬中發現了四出頭式和官帽式椅子。所以在鑒定中可以判斷,凡與這種出土椅凳風格相似的傳世扶手椅品種,都應考慮為明式產品。一些早期出現在椅子上的家具品種往往在清代后不再流行。
還有一些家具品種,出現較晚,早期無法制作。例如圓背交椅,入清后不再流行,從偉世品來看,它們多采用黃花梨制作,很少有紅木或新黃花梨制品。
因此,傳世的圓靠背交椅,基本上都是明式家具。風格莊重、體態龐大的太師椅椅,則是清式家具的代表,再如茶幾,本身就是為了適應清代家具布置方法而產生的品種,傳世的大量實物中,多為紅木、新黃花梨制品,如折疊椅、折疊香幾等,都是清代雍正以后出現的新品種。
與明式家具一起,清式家具以其不同的時代和特點,成為中國傳統家具的杰出代表。根據其造型和用途,清式可分為六類:
第一類,床,寶座。主要有架子床、羅漢床和寶座,明式多,風格與明式大不相同。
第二類,椅子、凳子、墩子。類型與明代大致相似,但形狀和裝飾風格不同。
第三類,桌子幾等承具。是清代的制作傾向。
四是屏風。清代屏風種類繁多,主要有插屏、掛屏、圍屏、座屏等,更能體現清代家具的風采。
五是柜.格.箱.架。風格與明式大不相同。明式以光素為主,清式有華麗的圖案、雕刻、鑲嵌、金漆繪畫,光素很少。
第六類,天然家具。又稱樹根家具,在明代才真正被賞識,并競相仿效,清代更是風靡一時。這種家具既有觀賞價值,又有實用價值;這種家具很普通。